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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涉及的法律规定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定义和侵犯商业秘密的类型;

2、《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罪状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3、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关于正确理解商业秘密的定义,合理认定商业秘密的范围的规定。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共12条,以下简称12条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作了具体的规定。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业秘密构成要件问题的答复》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规定。

6、原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作了细致的规定。

7、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规定的赔偿办法》第5条关于雇员违反劳动中约定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的规定;第6条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雇员,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2条关于由于雇员未履行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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