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二)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或者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已经处分了法定继承人申请继承的遗产的;
(三)法定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四)法定继承人不能协助公证机构完成核实或者有关单位及个人拒绝协助公证机构进行核实的;
(五)法定继承人之间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遗产的权属或者是否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人有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