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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

塘沽购买二手房时应关注土地剩余的使用年限

        二手房买卖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 40 年,房主已使用近二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还有20 多年的土地使用年限, 20 多年后可能还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这样无疑是变相增加了房屋总的价款,因此买房时买方应将土地剩余的使用年限作为确定价格的一个考虑的因素。住宅的使用年限是从批准土地使用权的日期开始算七十年,但有些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后并未立即建房,而是搁置了若干年后才建房,这样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会变短,比如有些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到现在已经十几年,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有五十多年,因此对于购买这样二手房的买房人来说,五十多年后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这样无疑增加了购房人今后的负担,因此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关注二手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应将其作为一个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