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赵治国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热线:13802001907
· 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前期准备工作

  (1)职工代表会议,解答职工提出和反映的问题,由清算组主持,原公司负责人参加。

  (2)清算组全体人员会议。定时召开的清算组全体人员会议,主要是在分工的基础上检查其工作进度和协调各专门小组之间的工作配合问题。

  (3)清算组领导成员会议。依据清算工作情况随时组织召开,研究解决复杂、重大、有影响的问题。

  2、编制工作计划:

  (1)人员分工及工作安排。清算组的工作分工应与其工作职能挂钩,具体可分债权清收组、债务登记组、审计评估组、综合后勤组、资产管理组等。

  (2)清算工作的时间和进度。具体包括对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函的发出、对债务人催收函的发出、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时间安排、清算组与清算公司的工作交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登记期限、职工构成情况的统计等。

  (3)资金计划。资金计划主要是指清算组在整个清算过程中所必须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