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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维权

信用卡使用“八项注意”

一、任何情况下,消费者都不能将所持卡的密码告知他人,包括发卡机构或银行工作人员。(没有任何一家发卡机构或银行工作人员会要持卡人说出密码。因此,凡接到类此电话、短信,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

二、对于任何要求转账、汇款操作,或提示“信用卡统一全面升级”“信用卡即将被停用,请尽快登录XXX进行激活”的电话或短信以及取款机上张贴的“故障”“升级”等通知,消费者都要保持高度警惕,谨防被骗。

三、所有银行卡相关原始凭证消费者都要妥善处理,不要随意丢弃。因为含有信用卡卡号、有效期限等关键信息。所以,信用卡的ATM凭条、消费单据、存取款单以及对账单等原始凭证,都不要随意丢弃,以免泄露信用卡重要信息,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四、消费者要定期对账、及时对账。通过将信用卡使用的各种原始凭证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可及时发现错账或盗刷情况,如遇问题及时与发卡银行联系,以防范和减少损失。

五、消费者个人的卡片信息要注意保密,信用卡密码及信用卡的卡号、有效期限、安全验证码都不要轻易示人。遇到信用卡退款要求提供信息的情况,更要高度警惕,切勿提供信用卡信息及支付验证码,同时留意发卡银行发送的交易提示短信,谨防被骗。

六、信用卡丢失应及时、安全挂失。如果出现信用卡被ATM吞卡等异常故障,消费者要通过可靠途径及时联系发卡银行或所使用ATM的机具银行。除屏幕显示信息外,不可轻易相信受理机具上张贴的提示或告知。

七、消费者到商场、超市刷卡消费或使用ATM机取款时,应注意周围是否有人偷窥密码。输入密码时,如果机具上没有加装密码防窥罩,应利用提包、书报杂志、手等遮挡物或用身体挡住他人视线,以防不法分子偷窥盗取密码。

八、网上支付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在使用信用卡网上支付前要确保所用电脑的安全性,不要在网吧等公开场所的电脑上使用网上支付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