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合法债务绑架如何处罚
投保意外险 保险公司拒赔
涉外离婚的程序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可以要求
对方声称其在法院“有人”
2011年度天津市职工平
天津开发区律师 房产租赁
新三板投资者相关规则
冒充军警抢劫怎么认定
毒品犯罪什么是“麻古”?
律师告诉你“同居”的法律
大学生兼职受伤 可索误工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
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