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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全执行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
  2、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 
  3、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
  4、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 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5、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6、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权、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7、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