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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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未还被起诉却称借条已
试用期间的“录用条件”
(1)、与“订金”不同,订金是预付款,不适用合同约定的定金罚则。
(2)、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是定金,而视为预付款。
(3)、定金条款在实际交付定金后生效,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不同于约定的数额的,视为变更定金条款,以实际交付为准。定金未实际交付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